王春萌
在傳統印象里,評職稱往往多見于教師、工程師等職業,與農民關聯似乎不大。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穩步推進,如今不少地區出臺相關政策,試點推行職業農民職稱評定工作,農藝師、畜牧師、農技推廣研究員等新稱呼不斷涌現,越來越多的“田秀才”“土專家”脫穎而出。
給農民評職稱是培養新型職業農民的手段之一。農民由“身份化”向“職業化”轉型,有助于建立起人才建設與鄉村振興同頻共振的融合態勢,既能調動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也為實現農民職業化管理奠定了基礎。鑒于每個地區農業產業發展特色不同,職業農民擁有的技能也不同,各地應著力增加新型職業農民的人才供給,既要聚焦奮斗在農業農村一線的能工巧匠,也要兼顧在農業企業中從事特色產品研發的技術骨干,還要考慮返鄉創業就業的大學生、農創客等,以此壯大新型職業農民的覆蓋范圍。
在職稱認定過程中,不僅要重視種植、養殖、農產品精深加工等傳統農業,還要關注鄉村旅游、電商農業、鄉村非遺等衍生行業,重點考察職業農民的生產經營能力、技術推廣能力和成果轉化能力,增強示范性、典型性和引領性。比如,吉林在實踐中為鄉村人才“量身定制”農經師、工藝師、電商營銷師等9個職稱專業,激勵更多愛農業、懂技術、善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
提高新型職業農民的認同感和歸屬感,還需提升職業吸引力,讓職業農民得到足夠的認可,激發他們干事創業的熱情。各地應建立健全中長期激勵機制,對于在提升農業綜合效益、增加農業科技含量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新型職業農民,給予技術服務、項目合作、銀行貸款、產品推介、財政扶持等方面的優先權,形成“貢獻越多、獎勵越多”的良性循環,讓農民真真正正增收益、得實惠。
相關部門也應明確職責,加強跟蹤、指導和服務,推進與農業龍頭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合作,挖掘培育更多新型職業農民。還要進一步發揮涉農學校、培訓機構的作用,實行分類培訓,增強培訓內容、培訓方式與現實需求的契合度,穩步建立起涵蓋專業教育、農業科研和農業技術推廣的綜合培育模式,幫助職業農民持續更新知識、提升技能。
新型職業農民在鄉村建設中的輻射帶動作用不容忽視。應實行更加主動、更加開放的人才政策,將新型職業農民納入鄉土人才數據庫,明確職責義務,比如傳幫帶、建言獻策、技能指導等,讓農民培訓農民,讓農民帶動農民。還要進一步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力度,不斷提高新型職業農民參與鄉村發展的積極性、能動性,用榜樣力量引來更多“金鳳凰”,讓新型職業農民在鄉村振興的廣闊天地里大展身手。
(責任編輯:梁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