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參加江蘇代表團審議時強調,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發展中穩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引導激勵廣大群眾依靠自己的雙手創造幸福生活。“以人民為中心”,是引領,是激勵,也是我們推動發展的行動指南。
“以人民為中心”,需要怎樣的發展?答案早已有跡可循。2022年10月,黨的二十大閉幕不到一周,習近平總書記就專程前往陜西延安,強調要“自覺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穿到各項工作之中,扎實推進共同富裕,讓現代化建設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幾個月后的2023年3月5日,也是在江蘇代表團參加審議,總書記提到“促進共同富裕”,強調“人民幸福安康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最終目的”。簡單來說,就是讓老百姓過上幸福安康的好日子,真正從發展中得到實惠。而諸多實惠之中,共同富裕無疑是重要一項。
從“小家”來看,說一千道一萬,增加農民收入是關鍵,經濟富足了,才有勁頭向更好的日子奔。對國家而言,共同富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征,扎實推進共同富裕,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仍然在農村,縮小城鄉差距、區域差距和收入差距,必須通過均衡協調發展補齊三農這個短板和短腿。
當然,在我們這樣一個大國要實現共同富裕,需要一個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急不得也等不得。要因地制宜借鑒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經驗,探索適合自己的有效路徑,實打實地把一件件事情辦好。還要統籌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經濟發展和財力可持續的基礎之上,在教育、醫療、養老等群眾最關心的領域重點發力,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不吊高胃口、不空頭許諾。
治國之道,富民為始。新時代新征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我們要立足發展階段和現有條件,把能做的事情盡量做起來,辦好可感可及的實事,積小勝為大勝,朝著共同富裕的方向穩步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