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以來,多地持續出現強降雨天氣,發生洪澇災害,給水產養殖造成較大損失。為降低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防止災后水生動物疫病暴發流行,及時恢復養殖生產,現提出暴雨洪澇災害后水產養殖恢復生產技術指引。
一、及時檢查修復養殖設施
災后應立即檢查池塘、網箱、圍攔網等漁業生產設施是否受到損壞,及時封堵被洪水沖毀的魚塘決口和圍攔網的潰口,盡量減少養殖水生動物的逃逸。洪水退卻后及時修復被毀壞的增氧機、投餌機、漁船、網箱、網具等漁業生產設施設備,搶修好養殖區內道路、電力設施,確保道路暢通和正常供電。要加高、加寬、加固退水后的池塘塘埂,加強巡查,防止復潰。
二、做好養殖病害防控管理
(一)無害化處理因災致死水生動物
災后養殖水域常出現大量死魚及其他雜物,要及時打撈上岸,分類處理。對于打撈的死魚盡快進行無害化處理,切忌隨便亂扔。無害化處理措施包括焚毀、掩埋等,其中以生石灰消毒處理后再深埋1米以上較為常用,具體可參見行業標準《病死水生動物及病害水生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規程》(SC/T 7015-2022)。此外,打撈人員要做好自身防護,并對打撈死魚的工具、器皿等進行消毒處理,防止疫病暴發。
(二)堅持巡塘
災后恢復漁業生產的時期,要堅持早晚巡塘,觀察記錄養殖魚類的活動情況、攝食情況、體色情況、水質變化情況以及天氣變化情況,勤觀察、細分析,及時發現病害。
(三)準確診斷
水災過后養殖水體生態失衡,水質不穩定,魚體處于應激狀態,很容易發生各種疾病。此時應特別注意對疾病的準確診斷與對癥下藥,切忌濫用藥,杜絕使用違禁藥,避免造成次生死魚事故。
(四)加強監測
要提高災后疫病防控意識,配合各地主管部門做好水生動植物疾病測報和水生動物疫病監測工作,一旦發現疫情,應通過規定程序及時上報,做好應急處置。
三、加強養殖生產科學管理
(一)適時補苗
檢查受災后存留的養殖水生動物,及時調整養殖密度。對于決堤逃逸的池塘,及時補充苗種;確實無法補充苗種的,應及時調整養殖模式或調整養殖品種。重新選擇生長快、適應性強,效益好的品種進行養殖,力爭實現當年上市,減少災害損失。各地主管部門要加強魚種、魚苗及漁需品的調劑和調運,確保災后生產物資供應。
(二)加強水質管理
強降雨后養殖池塘普遍渾濁,pH值偏低,水質偏瘦,養殖戶可根據所養殖對象不同采取相應措施,改善水質和底質條件;堅持早晚巡塘,密切注意觀察魚蝦的攝食及活動情況,一旦出現缺氧征兆,應及時注入新水、開啟增氧機。
(三)科學投喂飼料
因連續降雨和洪災后,飼料易受潮和霉變,在投喂之前,要認真檢查,避免投喂變質飼料。災后水體渾濁,水質變瘦,水體中天然餌料生物量減少,加上養殖品種受到較強的應激影響,因此要投喂優質飼料,并在飼料中適量添加提高免疫力的飼料添加劑。堅持“四定、四看、一檢查”投餌法,即定時、定位、定質、定量,看天氣、看水色、看水生動物吃食、看水生動物活動,檢查水下有無殘渣剩餌。